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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结伴野泳1人溺亡7名同伴均被判赔6819元_dxb.120ask.com

   同事8人相约去郊外游泳,结果1人不幸溺水死亡,死者父母将7同事告上了法庭。法院一审判决方某等7被告,各承担5%责任。

  小刘来自湖北,2016年6月25日大学毕业后被衢州市某国际难治性癫痫有效的治疗方法物流公司招聘为员工。2016年8月1日晚6点,小刘与各被告在办公室聊天表示休息日无癫痫病日常护理聊。在得知小刘会游泳的情况下,大家提议一起去坎底溪游泳。

  到达坎底溪已近晚上8点,天色昏暗。小刘和两同事先下水了,等方某买好东西下水后,清点人数发现小刘不见了。于是大家发动治疗癫痫病可用哪些方法呢各被告分头寻找。后来在小刘游泳水域附近用脚踩到小刘身体……大家轮流对小刘进行抢救,过了20多分钟救护车也来了。可惜,经救护人员到现场抢救大概十几分钟后,23岁的小刘已无生命体征,宣布小刘死亡。

  带着丧独子的悲痛,2016年12月18日,刘家父母千里赶赴衢州,将方某等7个儿子的同事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原告丧葬支出、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415877.6元,同时要求法院判决7被告互负连带赔偿责任。

  今年6月26日,法院一审判决方某等7被告,各承担5%责引发癫痫病发作的原因哪些任,即各赔偿小刘父母因小刘死亡合理损失费用6819元。

  “事发当天刘某23岁,已满18周岁,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明知在无防护措施的户外溪水中游泳具有危险性,却依然在未观察环境、不熟悉水域的情况下冒失率先下水游泳导致自己溺水身亡,属自己疏忽大意所致,应承担主要的过错责任。”柯城法院承办该案法官说。

  被告方某等8名同事在事发时也均满18周岁,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7名被告在衢州生活工作的时间较死者刘某更久,对衢州坎底溪游泳的危险性有一定认识。虽然7名被告事前对死者刘某进行询问和告知,事后进行了积极的寻找、抢救及报警,但明知刘某刚来衢州生活,对衢州水域环境不熟,仍同意与刘某一起在昏暗的晚上到衢州坎底溪游泳,到达游泳水域后对刘某先下水未予提醒和关注。同伴对刘某的溺亡具有一定的过错,应负相应的赔偿责任,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本报记者 盛伟 通讯员 罗德鑫